<pre id="jugy5"><samp id="jugy5"><form id="jugy5"></form></samp></pre>
      <cite id="jugy5"><li id="jugy5"></li></cite>
      <p id="jugy5"></p>
      1. 国产精品亚洲日韩欧美色窝窝色欲,精品国产三级大全在线观看,欧洲无码乱大全在线观看,国产午夜精品一区二区三区老,亚洲中文字幕乱码一二三区,亚洲成av人av网址,九九热视频精品在线,久久亚洲精精品中文字幕

        勞動規章制度

        | 小龍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規章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勞動用工、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

        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3個月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

        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條

        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單位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8條

        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知悉單位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1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單位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0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1條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3條

        單位

        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4條

        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

        上午08:30-12:30

        ,下午13:30-17:30

        第25條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2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和全體職工。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xx94]481號)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沒有繼續沿襲之前的規定,針對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做了新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所以,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下,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不能再主張經濟補償金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操作指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應當分段計算。《勞動合同法》實施前按當時的規定處理,未支付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時,應當支付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并且可以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按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理,用人單位按應付經濟補償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適應是有條件的,即必須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仍逾期不支付的情形下才適應。如果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經濟補償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了經濟補償,則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相比《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xx94]481號)的規定,實際上減輕了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三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四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同時,用人單位可酌情減發職工相應報酬。

        第二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6)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3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5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4)

        1、上班時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1分鐘罰款1元,遲到30分鐘報綜合辦,按曠工處罰;

        2、曠工一天罰款100元,1個月內曠工3天,第4天起視為自動離職;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無故拒絕;

        4、請假需提前與班組長溝通,寫請假條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或早退需事先電話請示班組長。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5)

        1.確定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和內容。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內部政策規定。

        3.編制制度初稿,并向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和職工代表征求意見。

        4.修改完善制度,并報公司領導審批。

        5.制度公布并執行。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6)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適用應該滿足如下條件:

        (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2)勞動者就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仍逾期不支付的;

        (4)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從以上條件可知,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用人單位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不能直接申請仲裁或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應當通過行政救濟途徑主張該權利。

        操作指引實踐中應當區分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二者不能混淆。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7)

        經濟補償金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是用人單位對符合特定情況下的勞動者支付的類似于補償性質的款項。違約金是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違約的一方支付給對方的一定金額的貨幣。在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同時請求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如何處理的問題,相關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筆者認為,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的產生原因不同、支付依據不同、性質和功能不同、計算的標準也不同,經濟補償金是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面臨失業的經濟補助,而違約金是違約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懲罰,是一種違約責任,所以在特定情形下勞動者同時請求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支持。但對于過高的違約金,當事人可以請求減少。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8)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9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五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六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八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十九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9)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22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0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一)項)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二)項)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三)項)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四)項)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五)項即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五)項即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7、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五)項、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六)項)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第一種情形)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第二種情形)

        11、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第(五)項)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8情形:

        12、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1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

        14、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

        1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

        16、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一)項)

        17、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二)項)

        18、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三)項)

        19、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四)項)

        (三)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8情形:

        20、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21、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

        22、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五)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2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指導意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操作指引用人單位在實踐中需注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前提條件是解除勞動合同的動議系用人單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主動要求辭職,此種情況下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0)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整潔、干凈。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光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光內寧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1)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就經濟補償問題簽訂協議,并已按協議約定的數額領取經濟補償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未足額給付的經濟補償金能否獲得支持應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協議中約定的經濟補償金額低于法定標準的,原則上應認定無效,屬于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在法定期限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未足額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的,應予支持,不得以雙方已達成協議,且實際履行為由,駁回勞動者的訴求。

        (2)但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中已明確告知國家法律法規對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和計算標準,勞動者明知協議所約定的補償金額與法定標準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簽訂協議的,即使補償的標準及數額低于法律或法規規定,應當視為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反悔的,應當駁回其訴求。

        (3)勞動者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對用人單位未依法足額給付的經濟補償金,超過法定期限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喪失勝訴權,應駁回勞動者的請求。

        操作指引實踐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經濟補償達成協議的情況比較多,為了避免勞動者領取經濟補償后又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風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協議書時應當告知國家法律對經濟補償的規定,并在協議書中告知勞動者依法可獲得的經濟補償數額。可作如下約定:根據法律有關規定,甲方(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乙方(勞動者)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xxx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乙方(勞動者)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xxx元,與法定標準差額部分乙方自愿放棄。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2)

        第九條: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堅持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明紀律,警戒他人,鞏固和提高員工隊伍的組織紀律性。

        第十條:員工因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和被勞動教養除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員工被勞動教養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勞動紀律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不聽指揮、不服從調動的,一次扣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集團公司六大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工作場所無理取鬧、干擾他人生產(工作)、侮辱、恐嚇領導和同事或打架斗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二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500元。

        四、串崗、私自換班或連班的,扣發當月獎金200-1000元。

        五、在禁煙區內吸煙的,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累計二次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10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

        七、曠工1天的,扣當月獎金;累計2天至5天的,給予警告處分;6天至10天的,給予記過處分;11至15天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

        九、公司門衛守衛人員不能履行出入轄區管理規定的,一人次扣當月獎金50-2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不按規定考勤、缺失原始憑證的,一人次扣相關職責人當月獎金50元。

        十一、不按規定巡檢,每次扣當月獎金200-1000元;不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的,每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二、員工不按規定出入廠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三、車間管理者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操作服務人員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

        十四、各單位領導必須按管理權限審批假期,不得越權給假,對于越權給假的要嚴肅處理。超越權限批假的,扣審批人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十五、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的,情節較輕,能夠處以經濟處罰;情節較重,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并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員工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七、故意損壞公物及破壞生產的,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偷盜公司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繳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到達20xx元立案標準或未到達20xx元卻造成重大生產安全損失和影響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隨國家盜竊罪立案標準變化而調整。

        十九、員工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員工在處分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應從嚴從重予以經濟處罰或處分。留用察看期間有違紀行為且到達處分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次數以當年度為一個周期計算,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十八款除外。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3)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指導意見》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應連續計算。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由用人單位(投資人)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予支持。

        《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應當連續計算。

        《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在六個月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因勞動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外,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應當連續計算。

        依據前款規定連續計算工作年限的,計算經濟補償年限時,應當扣除已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

        另外,對于軍人軍齡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xx]3號)第三十七條以及國務院、《關于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人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意見》(國發[xx93]54號)第五條規定,軍隊退伍、復員、轉業軍人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xx94]481號)規定,經濟補償金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發,因此,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計發法定的經濟補償金時,退伍、轉業軍人的軍齡應當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操作指引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應當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即在勞動者入職之日開始計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訂立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變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

        勞動者應當把握“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的含義,不是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能夠計算進來。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4)

        1、員工務必依照部門主管支配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全部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遺忘簽卡,但的確能證實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背,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刻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光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5)

        1、企業領導負責制定本制度,并監督實施。

        2.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勞動保障管理工作。

        3.各部門、崗位、員工應遵守勞動保障制度,認真履行職責。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6)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表現

        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給予過失性解除的條件;第四十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條件及程序;第四十一條規定了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第四十二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情形。第四十三條規定了單方解除合同通知工會的程序。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和不能終止合同的條件和責任。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違反上述規定,就構成了“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主要表現有:

        1、濫用關于試用期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于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企業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曠工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5、濫用關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單方解除權。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或提高定額標準,借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6、隨意辭退“三期”女職工和在醫療期內的勞動者。許多用人單位覺得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和處于醫療期內的勞動者對單位是一種負累,總是千方百計找借口辭退或者強行辭退。

        7、辭退勞動者不出具任何書面通知或決定。當爭議發生后,這些用人單位往往不承認是單位辭退勞動者,而稱是勞動者自動離職。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還有許多,如濫用關于嚴重失職,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單方解除權;濫用關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單方解除權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據老板及個別領導的好惡,或打擊報復,或因人際關系,強行辭退老板或個別領導“不順眼”的勞動者。

        (二)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指導意見》第三十條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但無需另行支付經濟補償金。該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賠償金。

        操作指引根據以上規定,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無需另行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7)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2.對于未能執行本制度的行為,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權屬于企業領導。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8)

        1、按酒店操作規程,精確準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支配有不一樣看法但不能說服上司,普通情況下應先聽從落實。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愜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仔細,待客熱烈,說話和藹,1虛心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判時應鎮靜聆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辯,解決不了的問題應準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光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預備工作。工作時光不得擅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張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烈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通過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別優待。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19)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刻上繳主管作好具體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打算處理。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0)

        1.勞動合同

        1.1企業應與每一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2勞動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內容完整、規范,保障雙方權益。

        1.3企業應當根據員工情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有與現實承攬情況不符、對員工不利的條款。

        1.4企業應進行勞動合同管理,對已簽訂的勞動合同進行保管。

        2.工時制度

        2.1企業應合法管理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

        2.2企業應合法合規保障員工的休息。

        2.3企業應制定并公布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2.4企業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加班應當按照合法法定程序執行。

        3.薪資福利

        3.1企業應支付合法合規的最低工資標準,并確保員工薪資按時發放。

        3.2企業應健全福利制度,給予員工應得的福利待遇。

        3.3企業應提供合法、合規的社會保險,確保員工的權益。

        4.勞動保護

        4.1企業應重視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2企業應建立健全的職業衛生制度,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

        4.3企業應對重污染崗位、高溫作業、高空作業等特殊崗位的員工進行特殊保護。

        5.違紀違法責任和處理

        5.1企業應明確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建立完善的紀律管理制度。

        5.2企業應采取適當處罰措施,以維護企業的正常運轉。

        5.3對嚴重違紀行為(如違法、瀆職、貪污等)應進行追究法律責任,并采取嚴格處罰措施。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1)

        對于超時工作、拖欠工資、不簽協議等違反企業的勞動保障規定的行為,要追究相應責任,涉及違法行為的,應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于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規章制度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勞動員工依法享有帶薪體喪假之權利,但國家法律并未就私營企業勞動員工具體體假期限作出規定。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根據《關于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另外,國家規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可以享受帶薪的喪假。

        勞動規章制度13

        目錄

        一、總則

        二、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

        三、勞務報酬

        四、工作時間

        五、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六、勞動定額管理

        七、勞務用工合同管理

        八、勞動紀律

        九、獎懲

        十、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員工有取得勞動報酬、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工傷保險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第四條 公司有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建筑施工建議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

        第五條 公司招用勞動者時;需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第六條 新員工報到時需提供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公司人力資源部保留復印件。

        第七條 公司不得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三章

        勞務報酬

        第八條 工人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東莞市當年實施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準。

        第九條 工人的加班加點工資以每次 元;每次工作時間 小時來計算

        第十條 公司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

        第十一條 工人工資和相關臨工報酬則按照合同內容來確定。

        第十二條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

        1、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2、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3、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4、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四章 工作時間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實施方案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上午7:00~11:00;下午13:30~17:30

        第十六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工人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最長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七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負責人安排或經本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經批準加班的;依規章制度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章 勞動安全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公司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六章 勞動定額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采用科學的測算方法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

        第二十二條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崗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有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

        第七章 勞務用工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日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五條 公司使用勞動保障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使用經雙方平等協商修改后合法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文本經員工本人和公司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章勞動紀律

        第二十六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七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吸煙、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雜物;保持工地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工具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工具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 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工地;

        11、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九章 獎懲

        第二十九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發獎金、加薪四種。

        第三十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解雇警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員工在一個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1次予以口頭警告;第2次予以書面警告;第3次予以解雇警告;第4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2、不戴入場證或不穿工作服進入工地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6、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9、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0、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工地參觀的;

        11、攜帶危險物品入工地的;

        12、在禁煙區吸煙的;

        13、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工地的;

        15、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6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依法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17、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18、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19、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20、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21、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條員工有下列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損害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勞動規章制度為公司制訂的內部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勞務部。

        第三十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公司可以與員工先進行平等協商;也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原相關管理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時;以本規定為準;同時公司保留修改的權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勞動規章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閆家渠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 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單位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0條 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1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2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3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4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自治區、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9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表示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再續的;

        (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以上情況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醫院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3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單位依本規定第14條和第16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16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長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29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0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1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鄂爾多斯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2條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崗位工資和噸煤效益工資+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制定。

        第33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4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5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6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7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3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39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0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1條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2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3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4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5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46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47條公司對員工進行醫療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產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安全操作技能。

        第48條公司實行安全生責任制,分管經理(或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9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簽到,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替他人簽到;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交《辭職申請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辭職獲準后,憑辦公室簽發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5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下井作業,必須按規定穿著工作服、戴安全帽、攜帶急救器等;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愛惜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院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單位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單位,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5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要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產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產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生產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進入公司大門禁止吸煙。班前、班中嚴禁喝酒。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53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單位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54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5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公司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單位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對單位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單位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單位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單位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6條為維護正常的秩序,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5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2)不穿礦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7)非生產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8)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9)攜帶危險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煙區吸煙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負責人工作安排的;

        (2)未執行單位各項管理制度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單位工作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單位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6)將單位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單位外的人閱讀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3)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4)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0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勞動規章制度15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2)

        對于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視情節程度,處以20-200元罰款: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著工裝,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時擅離職守,睡覺,看雜志,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服從領導安排;

        4、工作時間酗酒、賭博;

        5、公司領導打電話不接,并在半小時內未回復;

        6、謊報實情者;

        7、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

        以上制度從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勞動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漢中市漢水石英礦產有限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漢中市漢水石英礦產有限公司是在陜西省漢中市注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代表:陳鵬達 ;業務活動地址:漢中市新溝橋。 .

        第3條 單位下設:財務部、經營部、辦公室、生產車間

        第4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5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6條 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7條 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8條 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9條 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 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單位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 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4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5條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16條 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1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 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 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醫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單位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單位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 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第29條 單位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1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2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

        (2)、喪 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3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34條 單位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5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6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7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8條 單位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9條 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當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0條 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1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2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3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規章制度10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勞動紀律,認真辦公,因事或因病需請假的,必須事先辦理好請假手續,并由教務處調代好課務。教職工請假一律向分管行政請假;請假一天以上的分管行政必須向校長請示。請假人同時必須報教務員,由教務員按規定調代好課務,并做好請假記載。因未報教務員處而未登記到的,均按曠課曠職論處。有關人員平均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遲到、早退及中途外出由門衛負責記載(遲到是指比規定的上班時間晚30分鐘以內,早退同樣是指比規定時間早30分鐘以內,超出這個時間規定且沒有請假的按曠工論處,中途外出以一小時以內為一次不足半小時的按半次記)。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調課調職,一經查實,雙方均按曠課曠職論處。

        四、后勤職工享受規定假期的一半,公辦職工享受規定假期的3/4,有些教師擔任一定后勤工作的按比例扣除部分假期。

        五、為鼓勵教職工嚴守上述規定,特制定如下處罰規定:

        1、在不影響工作量的前提下,事假每天扣獎金100元,病假每天扣獎金50元;因私事缺席各種會議、學習、教研活動等每次扣除獎金50元。當月因病工作不滿10個工作日的(含長病假人員),崗位津貼按以下標準發放:工作年限(不含學齡,下同)不滿10年的發放70%;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發80%;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發90%。當月因事假工作不滿10個工作日的,崗位津貼減半發放;連續事假達到一個月的人員,停發當月的崗位津貼。

        2、全學期遲到、早退在五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扣獎金20元,重大活動遲到每次扣100-200元;全學期中途外出在10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每次扣獎金20元。

        3、曠課、曠職的,每曠課一節(半天),扣除獎金100元;曠工一天,扣除獎金200元。并視情節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上班時做到文明辦公,不亂串辦公室、不做私事、不在規定的時間外活動。每發現一次扣30元。

        5、辦公室嚴禁玩電腦游戲、上網炒股等,每發現一次扣100元。

        6、上班時間接送小孩,按中途外出對待。

        六、補充說明,下列情形不扣獎金:

        1、有關文件規定的如

        (1)婚假3天晚婚的10天;

        (2)產假90天(晚育的120天),難產的再增加15天;

        (3)直系親屬死亡給予喪假3天(以上假期均包括中途的節假日在內)。

        2、哺乳期女教工在產假后上班6個月內可每天照顧1小時。

        七、勞動紀律檢查情況每月公布一次。

        勞動規章制度11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3)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故意損壞,當事人都務必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刻予以免職,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4)

        本制度名稱為《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5)

        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內部的管理,在企業內建立健全的勞動保障制度,制定本《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6)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勞動規章制度4

        1、按時上、下班,不曠工、不擅離職守。

        2、不準請霸王假,非特殊情況,不準電話請假。

        3、請任何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不準串崗

        5、穿正式工裝上班上崗,不準穿工裝在酒樓周圍及其他地方閑逛。

        6、后廚人員嚴禁穿工裝進入大廳和包間。

        7、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蔥、生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抽煙、吃零食、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扣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哈欠,不準對食物和鮮榨果汁咳嗽、打噴嚏。

        8、不隨時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扣腳趾。

        9、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外出買東西。

        10、不得帶親友到酒樓公共場合、餐廳、廚房玩耍、聊天。

        11、不準開放收音機、電視機,不準哼歌曲、小調。

        12、前臺人員要站立服務,面帶微笑,做到“請”字當頭,“謝”不離口。

        13、愛護高檔的財產,愛護一切工作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電、用水、用油,注意設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家得物品。

        14、如不為正常損壞的物品,應照價賠償所用物品。

        勞動規章制度5

        工會勞動紀律制度為嚴肅勞動紀律,增強工作實效性,特制訂此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必須按礦上制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更夫要做到手把手交接班。

        2、請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向工會主席請假,半天以內向主席或分管主席請假,主席或分管主席視工作情況給假。

        3、因工作原因臨時性外出,須向主席或副主席打招呼。

        4、嚴禁在班中喝酒,打撲克、打麻將、下象棋及進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工作期間脫崗到工會周邊或其它地方打麻將、玩撲克,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工作。

        5、無事不得亂竄辦公室及在走廊內大聲喧嘩。

        6、值班值宿人員要嚴守崗位,對脫崗人員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7、成立勞動紀律檢查小組組長:王成員:劉翟職責:負責勞動紀律檢查。對于違反以上規定的,根據平時掌握情況,將直接與工會的各種獎勵及年末礦下發的各種獎勵直接掛鉤進行獎懲。

        年九月十三日

        勞動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xxx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xxx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xxx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xxx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聘用與培訓教育

        第xxx條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xxx條聘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xxx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xxx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xxx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xxx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定。

        第xxx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x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勞動規章制度7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7)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堅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油人事〔20xx〕26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石油人事〔20xx〕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遵守和執行勞動紀律是公司員工的一項基本義務。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崗位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冊員工。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8)

        第四條:公司人事處是勞動紀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起草、修訂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監督、指導各單位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依據勞動紀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的教育、規范、檢查、考核、懲處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條:公司勞動紀律檢查要采取多種形式,構成公司抽查、二級單位抽查、車間(科室)檢查和班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檢查體系。

        第七條:車間級單位要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檢查臺賬、請銷假臺帳、違紀臺帳和員工離崗登記表。

        第八條勞動紀律資料:

        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工作,在崗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崗、不得私自換班或連班,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干擾他人工作、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三、按規定持卡出入廠區,嚴禁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

        四、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嚴格遵守請銷假和考勤管理規定,嚴禁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離開崗位或不上班的曠工行為。

        六、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到離崗時間不準離崗。

        七、嚴禁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八、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十、嚴格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保證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十一、愛護公有資產,嚴禁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嚴禁偷盜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嚴禁損壞公物。

        十二、嚴禁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的員工。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29)

        用人單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可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協商解除: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特殊情況下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的;

        (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操作指引實踐中因勞動者提出而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確定系由勞動者提出,否則發生糾紛時將很麻煩。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0)

        為保障勞動者權益,規范企業內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勞動保障制度,制定本《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1)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有一種錯誤認識,認為經濟補償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xx94]481號)規定兩種情況下經濟補償不超過12個月,

        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勞動合同法》對該兩種情形經濟補償已經不再設定限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雖未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設定十二個月限額,但創設了一種新的補償制度,針對高工資收入者的經濟補償進行十二個月的計算封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注意這里法律僅對高收入者經濟補償作了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的限制,即工資按照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計算,補償年限按照不超過十二年計算,對普通勞動者是沒有限制的,只要勞動者月工資不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十二年”的計算封頂。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2)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業人員,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實習生等。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3)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實踐中有很多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義務,這時候用人單位可暫不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對經濟補償的支付時間作出規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利益,司法實踐中這種案例也不少,勞動者不履行工作交接義務,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按照以往的司法實踐,支付經濟補償和履行工作交接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用人單位不能因勞動者未履行工作交接而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常常導致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判令用人單位支付了經濟補償金,但勞動者最終也沒有履行工作交接的義務。

        勞動規章制度8

        為了有效加強班組的勞動紀律,規范班組成員的行為,保證班組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4)

        實踐中常有用人單位咨詢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能否扣除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57號)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xx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如下:

        (l)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所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為:以個人所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激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20xx年的按20xx年計算。

        (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操作指引如何理解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比如某地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0000元,則勞動者獲得的經濟補償金在90000元內可免征個人所得稅,注意這里是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而非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一字之差,結果截然不同。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5)

        第十五條:處分及處理的種類和期限:

        一、警告;處分期6個月。

        二、記過;處分期9個月。

        三、記大過;處分期12個月。

        四、降級;處分期12個月。

        五、降職;處分期12個月。

        六、撤職;處分期12個月。

        七、留用察看;處分期12個月、24個月。

        八、解除勞動合同。受到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獎金、不能評選先進,不得列為后備干部,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

        第十六條:睡崗、串崗、脫崗的界定:

        一、睡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區域睡覺,不在工作狀態。

        二、串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到工作區域其他崗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脫崗是指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離開本職工作區域。

        第十七條:曠工的界定:在規定應出勤工作的時間內,未經批準無故未到本職工作崗位上班的行為即為曠工。以下情景均按曠工處理:

        一、未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證明、偽造證明和謊編理由,騙取組織批準假期的。

        三、酒后上班或在崗喝酒,被責令停止工作的。

        四、脫離工作崗位參加培訓學習,有曠課行為的。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勞動規章制度3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6)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在計算經濟補償時,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就必須理解“工資”的含義。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于工資:

        (一)社會保險費;

        (二)勞動保護費;

        (三)福利費;

        (四)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五)計劃生育費

        (六)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xx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實踐中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有基本工資、應發工資、實發工資之分。基本工資通常是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設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待遇等。應發工資是指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獲得的全部工資,包括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實發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通常會被扣減一些費用,比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所得稅,扣伙食費、房租費等,勞動者實際到手的金額通常會比應發工資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應當以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作為基數,而不是以基本工資、實發工資為基數。基本工資僅僅是勞動者工資的一部分,顯然不能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而實發工資并不能真實體現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比如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克扣工資等違法行為都可導致實發工資低于勞動者實際的工資,顯然也不能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典型案例某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與部分員工解除合同,員工李某因經濟補償金計算問題與單位發生爭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每月實發給李某的工資為xx00元/月,李某工資由基本工資1300元+加班工資300元+崗位津貼200元+住房補貼100元+津貼100元組成,公司每月在發放工資時扣減伙食費100元,實際每月發放xx00元。李某要求按照20xx元的標準計算補償金,而公司開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標準計算補償金,后公司作出讓步,只同意按照xx00元作為基數計算。

        律師評析本案公司要求以李某的基本工資1300元計算經濟補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同樣,以xx00元作為基數也是錯誤的,李某雖每月實際到手的工資為xx00元,但這是公司扣減伙食費后的工資額,并非李某的應得工資,應以20xx元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操作指引工資是一個總額的概念,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勞動規章制度(精選篇37)

        1、員工征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職責保管好自我的征服。

        2、全部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對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445303 主站蜘蛛池模板: 古交市| 亚洲自拍偷拍一区二区| 无码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免费式直播 | 91亚洲人成电影在线观看网色| 日韩一区二区人妻| 襄城县| 亚洲色大成网站WWW永久麻豆| 亚洲综合免费| 婷婷色在线视频中文字幕| 福利一区福利二区在线|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AV福利动漫| 中文字幕日产av| 免费视频成人片在线观看| 人人澡人人人人天天夜夜| 开心五月激情综合婷婷色 | 国产无遮挡性视频免费看| 99精品国产自在现线观看| 天天躁夜夜躁狠狠躁婷婷 | 人人妻人人澡人人爽人人精品av| 国产成 人 综合 亚洲专区| 久久久亚洲欧洲日产无码AV | 国产在线精品99一卡2卡 |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中文字幕 | 一区二区三区精品视频| 宜都市| 国产久免费热视频在线观看| 四季av一区二区| 欧美激情第一欧美精品图片一| 久久狠狠中文字幕2017| 在线观看国产日本| 乱短篇艳辣500篇h文下载| 1区2区3区高清视频| av成人天堂在线观看|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 | 7777久久亚洲中文字幕蜜桃| 日本一区二区在线免费观看| 中国大陆高清aⅴ毛片| 国产极品粉嫩馒头一线天| 国产?熟女| 亚洲女同在线| 精品视频国产香蕉尹人视频|